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工商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和巡视小组,进行现场巡视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复试小组成员构成

由学院的研究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按二级学科进行复试工作。

复试教师培训采取集中讲解方式,培训内容包括为面试原则、方法、标准及纪律。培训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时间为每场复试前。

复试小组面试前召开会议,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评分标准、程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及录取工作须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   复试工作安排

(一)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考生范围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所有专业的上线考生和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上线考生。学术硕士专业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专业硕士专业按照1:2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

其中,我院第一志愿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民商法学:339

经济法学:322

诉讼法学:326

国际法学:320

法律硕士(法学):320

法律硕士(非法学):320

以上专业均同时要求:政治和英语最低44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最低66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248分(单科:30分、45分)

士兵计划的考生:248分(单科:30分、45分)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要求

1)考生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只接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3)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考生调剂。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在专业学位各领域进行调剂。

3、有意愿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有关调剂要求和复试通知以法学院通知为准,具体请查看学院网站(http://law.btbu.edu.cn/)。

按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相关时间节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个小时),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审核学生资格,从符合调剂要求的申请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确认参加复试,不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申请;

最后调剂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的调剂通知并收到回复为准。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部分

笔试为专业课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部分

1)面试小组综合考察学生的专业课知识、相关背景情况及个人综合素质,并对每名考生分别打分。

2)面试考察的内容包括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实践、工作表现等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有关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申请、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

学院各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并明确复试时间后,将尽快通知第一志愿的考生及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各复试小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地点:各复试小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将严格检查考生本人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与考生网报信息是否一致,并仔细核对考生证件原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学院将对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分类整理,并妥存备查。

另外,申请调剂的学生请带签好名的调剂申请表及成绩单打印件。考生须携带证件及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表原件、体检表(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申请调剂的应届考生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政审表和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网址:http://yjs.btbu.edu.cn/zsgz/cyxz/108291.htm

往届生: 准考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政审表原件、体检表。政审表、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网址:http://yjs.btbu.edu.cn/zsgz/cyxz/108291.htm)。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还需提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盖章的一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需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盖章),报名时已交工商大学的,不需再提交。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同时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并提交复印件。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注:所有复印件纸型为A4纸,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复试费

按照教财[2009] 5号文件规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交100元复试费。学院将复试费收齐后将名单和复试费一并交财务处。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考生的录取以最终成绩为准,按照“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报考本校的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素质面试×70%+英语听力、口语×30%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时笔试成绩、面试的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均为合格以上[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试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中关村医院。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在学院网站(http://law.btbu.edu.cn/)发布,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学院联系电话:010-68988715   Emailjiangt@btb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218

学院监督电话:010-68988716

学校监督电话:010-6898708668984687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以上未尽事宜,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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