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平谷区人民法院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项目签约暨揭牌仪式

 

 
 
 
2014416日,北京工商大学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平谷法院审委会会议厅举行。我校副校长谢志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秀芬,党总支书记吕来明、副院长郝琳琳、谢安平,平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副院长石东弘,常旭东,杨连仲,张军,纪检组长周正奎参与揭牌仪式。北京市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教育培训处处长吴久宏,平谷区政法委政治处主任曹伯利、应邀出席了签约仪式。平谷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晓蓉主持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平谷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晓蓉首先致欢迎辞。随后谢志华副校长致辞,他感谢平谷法院对共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谢志华副校长表示此项共建工作是产学研政结合模式的重要创新,将使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更适合社会的需求。他同时要求学院法/马学院从整体考虑,将共建工作做到有内容有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良好组织构架使共建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在随后的座谈中,平谷法院副院长石东弘、法/马学院党总支书记吕来明、法/马学院副院长郝琳琳、平谷区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曹伯利、北京市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教育培训处处长吴久宏,平谷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分别发言并介绍了相关情况。
最后,祖鹏院长与法/马学院张秀芬院长共同在双方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协议书上签字,并同谢志华副校长共同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此次我校与平谷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的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北京法院与在京法学院校人员互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北京高院与高等院校建立双向交流机制的总体要求的具体行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与我校将通过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应用法学人才培养、兼职交流、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专家咨询、重大课题联合攻关、学术讨论、同步教学和法律信息资源共享等机制推动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发展,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更多的专家型、复合型、高层次审判人才。此次共建项目将使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观摩学习同步庭审和教学活动,增加法律实践经验,开拓视野,推动我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