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使命担当,献礼祖国华诞——法学院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共建交流活动

 


 

 

为迎接建党98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在校学生法律素质,不断传承使命担当,627日下午2时,法学院邀请到了丰台区人民法院领导以及资深法官,于良乡校区模拟法庭共同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主题党日活动。


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丰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秀春,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云,丰台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海波、法学院党委书记马韬光,学法院党委副书记刘晶出席了本次活动,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心价值观团队代表、丰台法院部分干警以及法学院学生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代表到场参加,法学院团委书记尹航主持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法学院党委书记马韬光为本次活动致辞。他指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与丰台法院合作共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形式和范围不断丰富,取得了良好效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后备力量,青年学生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理想。他希望全体同学将本次活动所听所得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增强法治信仰,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紧接着,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云介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她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此次交流活动是丰台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成果入校园的第一站,也是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她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深双方院校合作,促进青年同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活动的宣讲环节,丰台法院执行局实施一组组长刘婷结合具体执行案件进行了“奋进新时代,弘扬价值观的主题宣讲,讲述在某返还原物纠纷中,以温情执行引导被执行人找回心中善意,帮助陪伴治疗犬重回自闭症儿童患者身边的动人故事。有爱和善 讲信修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强制执行中法官要力争实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融合,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暖阳。他认为,强制执行要维护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也要传递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司法活动要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注重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


为进一步发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培厚植,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建设,学院邀请到了丰台区人民法院资深法官秦建平、林风、刘婷、常萌、田硕宁以及法官助理罗琛、马皓玮成为我院校外党建辅导员。在活动现场,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晶上台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


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既是对伟大祖国70华诞的致敬和献礼,也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院建设,构建院校互学互鉴、共同发展的生动实践。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与丰台法院情谊甚笃,多年来向我院输送了大批博学慎思、明辨知行的人才,并在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享司法与学术资源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丰台法院将尽绵薄之力,把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延伸至校园,为同学们在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理想上提供帮助。希望双方继续深耕细作,拓展双方合作共建的深度和广度,争取成为首都院校合作共建的亮丽品牌和引领典范。


坚定职业路,抒发爱国志。宣讲活动完成后,良乡校区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代表在领誓人罗琛、马皓玮的带领下,面对庄严的党旗,完成了法律人宣誓仪式。在场的青年学子们用自己的誓言坚定崇高理想,彰显了当代青年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


随后,法学院优秀党员代表和优秀毕业生罗琛、马皓玮来到文一208会议室进行“锦绣七十载,榜样先锋行座谈交流。新老党员们面对面交谈,就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如何发挥党员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大家纷纷从不同视角谈及祖国发展变化,探讨如何在新时代下承担新使命展示新担当。在会上,两名优秀毕业生讲述了自己工作期间的所见所闻,并传授了学习和工作经验。在轻松融洽气氛中,同学们积极与两位学长进行问答式互动,座谈交流会现场掌声不断。

 

百年传承,今日到我;激荡未来,壮志在我;青春万岁,强国有我。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及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两个重要时刻即将到来之际,法学院与丰台区人民法院合作开展此次活动,努力推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场景和社会氛围,真正将时代的价值观念、主流文化、法治理念导向融入社会。希望同学们铭记誓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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