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动态】郝琳琳教授接受《中国税务报》采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生育话题成为代表委员们的提案热词,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通过税收手段、发放补贴、奖励性产假、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等诸多方式来鼓励生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将“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这一政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北京工商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郝琳琳近日接受中国税务报记者采访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对于居民养育子女是一个利好。从实践看,要想更好地鼓励和促进生育,除了税收红利外,也需要综合运用其他的鼓励手段和配套措施,例如要进一步落实产假制度、落实生育津贴、实施父母的育儿假制度、依托社区发展普惠性的托育服务等,这样多措并举才能更好地减轻家庭的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促使居民提升生育意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