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共同主办并承办第四届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

12月10日,由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指导,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和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联合主办,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的第四届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不仅是道德与伦理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受邀共同主办并承办本届研讨会后,陈敦副院长与校特聘教授、全球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院长佟丽华协商确定“企业社会责任法治化”作为论坛的议题之一。佟丽华教授专门撰写《数字时代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法治化研究》一文参会,并在论坛上作主旨演讲。杜津宇老师提交参会论文《外卖平台企业劳动力保护社会责任法治化路径研究》,在平行论坛七中作主题发言,并作点评人。另有法学院10名专任教师和9名研究生与本科生同学负责10个平行论坛的会务,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现将佟丽华教授和杜津宇老师的主要观点分享如下。

佟丽华教授指出:人类社会进入了数字时代,其中一个典型现象是平台企业的崛起和数字权力的形成。大型平台企业拥有了强大的数字权力,深刻影响了政治运作、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以及用户权利。平台企业强大的影响力意味着其需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平台企业所拥有的数字权力意味着其需要对用户承担特殊社会责任,尤其是对劳动者、未成年人等易受影响的特定人群更需要承担特殊社会责任。不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我国都在积极推动企业尤其是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法治化的进程。因此,建议整个社会抓住百年一遇的历史机遇,站在促进平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好传播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理解我国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法治化的专题研究,积极开展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立法工作,为构建和完善数字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方案,为解决数字时代的全球治理问题贡献中国智慧。

杜津宇老师指出:企业社会责任介入有助于实现精细化的平台劳动者保护。通过对外卖劳动关系司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下的劳动力保护表现出较强的不确定性。劳动关系的建立虽然有助于保护劳动者,但无法发挥灵活用工的优势,不利于外卖行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介入劳动力保护的原因在于外卖劳动者与传统劳动者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传统劳动关系二分法难以实现对劳动力的保护。结合《民法典》和劳动法律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构成道德约束和监督体系,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法治化,保护外卖平台劳动力。为了明确外卖行业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法治化边界,对不同状态下的外卖员进行再分类,采用一般均衡方法分析不同类型外卖员与平台企业的相关性差异,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法治化边界。

参与会务工作的老师包括马擎宇、郝思、于华溢、刘禹、李子龙、姚邢、陈冠华、陶旭、袁鹏和崔瑜等,参与会务工作的同学包括仇光梓、吴越、秦梦菲、王春媛、林廷霄、李慧玲、范紫琦、江其豪和谢雯璐等。感谢各位老师和各位同学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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