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民法典语境下的担保制度——制度变化、实务挑战与规则续造”

                                                                                             
 
 

    2020年12月10日,以“民法典语境下的担保制度----制度变化、实务挑战与规则续造”为主题的讲座成功在良乡校区文科实践中心113教室举行。本期讲座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亚太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志刚博士主讲,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侯雪梅副教授主持。

    本场讲座志刚博士选取了《民法典》担保制度中比较重要的六个问题,结合最高院《担保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规则变化、实务挑战及规则续造的角度展开。第一个问题聚焦于担保从属性规则的调整及其对实务的挑战。李博士梳理了担保法九民纪要再到《民法典》担保从属性规则的逐步发展,结合金融实务介绍了对担保独立性的限制给实务带来的挑战以及目前实务中规避风险的探索从商法交易规则不同于民事规则的特殊性角度,对民法典过度限制担保独立性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第二个问题探讨了不动产抵押物流转规则的变化李博士介绍了立法者的初衷,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介绍了新规则的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增加了担保权人的举证负担、架空了抵押权的保障功能等。李博士还对《征求意见稿》第42条第1进行了评析  

    第三个问题,李博士生动的案例为我们展示了动产权利堆叠的的情况,并从登记制度的完善担保的安全性角度提出了自己对现行规则可能引发的倒逼债权人放弃动产担保的担忧

    第四个问题集中探讨了非典型担保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征求意见稿》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李博士对《征求意见稿》将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保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都解释为“担保合同”提出了强烈质疑,并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上述制度的性质进行了论证。此外,李博士还对股权让与担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解决途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五个问题,李博士重点介绍了公司对外担保规则问题。李博士认为,“九民纪要”以及《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过度加重担保权人的审查义务,担保权设立的初衷是要帮助债权人防范风险,而现在的立法却在不断的加大债权人的负担与风险。

    讲座最后,李博士对担保规范解释的理念和方法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他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担保制度?究竟什么是好的担保制度?在对担保法规则进行解释时,应当如何把观点选择、理论证成与实务运用有机结合起来? 

    侯雪梅老师最后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强调大家应当区分立法论与解释论,在对已经出台的民法典保持应有的尊重和基本理解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则作出合理解释。同时,为了更好地了解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侯老师建议大家多研读裁判文书,熟悉法官的裁判思维方式,了解司法实践活动对立法的回应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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